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基本条件(2023)
一、任职年限:(以市人事局发文时间起计算)
任高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即2018年12月之前评的高级教师职称)
二、教师资格证: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四、应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工龄累计满3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作要求)。
五、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2次优秀及以上,申报前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中小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的,当年的年度考核视为“优秀”)。
六、继续教育: 近三年继续教育每年90学时以上(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
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从教以来,8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行政工作等)。
八、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有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采取线上途径教学、免费提供优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使用情况、在线点击量等认定,其折合的相应课时量,对照当地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换算的时间,视作相应支教(从教)经历。“四川云教”主播学校的教师从事网上教学和高校学生参加凉山顶岗实习支教的教学(顶岗)时间视为支教(从教)经历(工龄累计满3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作要求)。
九、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十、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省级荣誉或2次以上市级荣誉,或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担任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或省级名师名校长鼎兴工作室成员;
2、担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2次以上;在省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
3、参加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工作;
4、被聘为高校兼职教师,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或被聘为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客座教师(或兼职教师),承担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
十一、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任现职以来承担市级以上网课、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
十二、教研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项省级以上教研成果。
十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十四、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校级干部评审教师职称,除须达到本标准条件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外,申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1/3以上或者每周任教 不少于 4 课时,其中校级领导干部正职听(评)课情况纳入教育 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应作为评聘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对抽调选派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教师,抽调选派期间不作课时量要求。
相关词语和概念的解释
一、除特别注明外,凡表述有“以上”或“以下”的,均含本级。
二、“教研成果”包括:
(一)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完成的教研课题、教育教学论文、专著等;
(三)撰写的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
(四)参与编写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课程;
(五)参与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以及教育考试命题等工作所做出的实质性贡献;
(六)应用信息技术等改革教育教学方式的典型案例;
(七)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教研成果。
三、 “各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教育学会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申报者须独力完成或主研人员)。
四、“主持”是指课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研”指课题作者排名前五的人员:即:主持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参与人。
五、 “论文”是指在公开发行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申报者须独撰或第一作者);“专著”是指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论著或教材(申报者须独撰或主要作者,主要作者应注明具体撰写章节内容)。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畴。
六、 “荣誉”是指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或教育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荣誉。
七、 “奖励”是指按规定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奖励。
八、“四大片区”指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
九、县级、市级、省级指同级党委政府,含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信息化平台”指教育行政部门建设的信息资源平台等;或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影响力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十一、“教师发展机构”指教师进修校,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教师培训中心等服务教师发展的机构。
十二、“任现职以来”是指取得现有职称后从事与现有职称相关工作。
十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部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市(厅)级奖励是指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地市级政府设立的科技奖;科技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奖励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
技奖励不作为个人业绩材料。
十四、成果奖等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其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以单位名义获得的奖励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十五、各类表彰、采纳、认可、推广等,应有正式的依据。表彰应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采纳须提交采纳的文件原件及发文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认可、推广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文件原件或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单位或部门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成果转化须提供该项目验收(鉴定)、产生利润的账务账目、纳税证明等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