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docx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简表.docx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川教职改办〔2016〕72号).pdf
职称量化评价方案.pdf
注:1、关于支教的说明:申报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都需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未被评上县级及以上示范学校的)、农 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
2、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网”(http://www.ncjxjy.com/index)注册学习后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