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高行字〔2015〕18号
南充高中关于实施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处、室、科、组:
为推进学校科学规范化发展,加强教师职称评审管理,更加公开、公平、透明的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2015年9月17日学校教代会执委会表决通过,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在我校教职工职称评审中实施《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价方案(试行)》,请各处、室、科、组认真执行。
附:南充高中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价表(试行方案)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2015年9月18日
主题词:职称评审 评价方案
报: 市教体局
南充高中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价表
项 目 | 分值 | 备注 | 自评分 |
教 龄 | 从任教之月起,每月加0.1分。 | 法定婚丧产假外,无论何种原因,一月未工作的,该月不加教龄分。 | |
校 龄 | 在南高工作满6个学期加3分,之后每月加0.05分。 | 从接受南高安排开始工作算起,不以人事部门正式上编的时间计。 | |
现职年限 | 从聘任现职之月起,每月加0.1分。 | 从学校发文确认的聘任之月算起。 | |
支 教 | 任现职以来,接受南高的安排到支教学校,去全职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每学期加1分。 | | |
工作数量 | 申报前6个学期,周课时从第11节起,按一个学期周课时每多一节加0.05分;从第5节起,按一个学期每少一节课减0.1分。周教案数从第5个起,按一个学期加0.05分。因私事假从第三天起每天扣0.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旷课旷会教研活动缺席等前两次每次扣0.5分,第三次起每次扣1分。 | 班主任、行政干部、58岁以上教师不扣工作量。 | |
班 主 任 | 任现职以来,每学期加0.3分,评为全国、省、市、南高先进班集体的每次分别加2、1、0.5、0.2分。所任班主任班的学生高考获省状元、2至5名、6至10名、11至20名,加5、3、2、1分;高考中考获市状元、2至5名、6至10名、11至20名分别加1.5、0.3、0.2、0.1分。 | 同一学年评选的先进集体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副班主任和心理辅导等不加分。高考省市前20名学生的初三原班主任按一半加分。中考按全市统一阅卷裸分排名。 | |
行政工作 | 任现职以来,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负责人每学期加0.3分,教研组副组长、备课组长加0.1分。科室、教研组评为先进的,科室负责人和教研组长每次加0.2分,教研组副组长、备课组长每次加0.1分。 | 从聘任当学期算起。 | |
荣誉表彰 | 任现职以来,获南充高中、区(县市)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0.2、0.5、2、3、5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次加0.2分。 | 只给经学校党委、行政、教代会正式推选,由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南高的表彰加分。 | |
竞教获奖 | 任现职以来,市级最高等级奖加0.5分,全市第一名另加0.5分;省级一等奖加1分,代表四川参加全国竞教另加0.5分;全国一等奖加2分。南高竞教特等奖、一等奖分别加0.2、0.1分。 | 只承认南高教科室推选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的竞教活动,多次获奖可以累加。 | |
高考中考 | 任现职以来,在南高所教学生高考获省状元、2至5名、6至10名、11至20名,六科教师分别加10、6、4、2分;获市状元、2至5名、6至10名、11至20名分别加3、0.6、0.4、0.2分;被清华北大录取,按每生加1分;所教学生获市单科第一名、市单科前十名,任课教师按每生分别加0.3、0.1分。所教学生获区中考状元、2至5名、6至10名的给中考科目教师加2、0.5、0.3分;所教学生获区单科第一名,任课教师加0.1分。所教班高考中考完成目标加0.3分,其中初中物理加0.2、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加0.1分。所教班高考中考单科班平均分达到该班总分名次的加0.1分,每超一位任课教师另加0.1分,反之,减0.1分;班总分和单科均列全校平行班第一位的学科教师另加0.1分。 | 该项加分均只计在南高工作期间取得的成绩。高考总分和单科分数的各项加分,其学生来自南高初中部的,对应的初中三年级原任课教师按一半加分。同一名学生取得的不同单项的成绩可以重复认定。教多个班的,成绩可以累加。该项上限不超过20分。其中,区中考单科第一加分上限不超过1分。 | |
教案作业 | 申报前6个学期,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检查不合格的,每次分别扣3分。 | 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教科室审核并公布由两校区各教研组组共同制定的作业批改基本要求。 | |
学生评价 | 申报前6个学期,每学期学生问卷调查对教师的综合评价,9分以上加0.3分,8分以下每低一分扣0.3分。 | 每次按所教各班平均分计算。 | |
论文论著 | 任现职以来,在所任教学科专业、教育教研德育专业正规报刊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加0.2分;编撰出版校本教材、教育类专著的,排名第一者每部加3分、排名第二者加1分。 | 不包括练习题、考试教辅书籍。论文合作的计平均分。论文上限不超过2分。论著上限不超过3分。 | |
课题研究 | 任现职以来,正式结题的,国家级课题主研加3分,参加者加2分;省级课题主研加2分,参加者加1分;市级课题主研加1分,参加者加0.5分;申报并获得政府部门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另加2、1、0.5、0.5、0.3、0.1分。 | 排名第一位的为主研,第2至第5位为参加者,以课题结题报告排名为准。总课题组评的奖不加分。该项上限不超过5分。 | |
竞赛指导 | 任现职以来,由政府部门、本专业学会组织竞赛的指导教师,学生获全国一、二等奖、全省一等奖的按每生分别加0.3、0.2、0.1分;奥赛教练指导学生进入国家集训队、进入全国冬令营、获省赛区全国一等奖的按每生分别加5、3、1分。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全国一、二、三名、省一、二、三名,给教练员分别加3、2、1、1、0.5、0.2分,三大球得分乘以5。 | 各个学科一年认定一次,竞赛项目由教科室或体卫处审定。有多名指导教师或教练的,分数由指导老师或教练均分。同一学生同一年度按最高级计。该项上限不超过5分。 | |
同行评价 | 得票率乘以5。 | 投票不限名额,认为符合条件的均可划勾。 | 人事科 |
评委投票 | 得票率乘以5。 | 投票上限为人事部门批准的全校指标数,多划为废票。 | 人事科 |
说明:
1、必须符合省、市人事部门规定职称评审的全部硬件条件,方可申报。
2、所有量化的数据资料均截止到当年学校规定的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日。
3、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和因为乱收费、乱订资料等违纪违法问题被学校纪委认定的,取消三年申报职称的资格。
4、申报者填写申报表,针对自评分提交支撑得分的原始印证材料,包括成绩资料、任职文件、获奖文件和证书等。
5、教科室、教务处、办公室、学工处等相关部门对出勤等扣分情况要及时公示,教师在规定时限内可以查询质疑。
6、评审程序为:递交申报表和印证材料、人事科初审、各部门审核、公示、人事科复核、同行评价、初评委表决。
7、原始印证材料要公示,全校教师在公示期内均可查看,公示期间收到的质疑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复核并作出回复。
8、本方案在试行过程出现争议性问题,由初评委裁决。本方案在近三年教代会上可根据试行中出现的问题作修订。
南充高中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