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南发改价格【2015】549号)》,我市城区(三区)自来水一户一表价格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而我校不是一户一表,按文件精神,自来水价格执行2.15元每立方米,排污费0.72元每立方米,合计2.87元每立方米(原来水价是1.87元每立方米,排污费0.72元每立方米)。